农村土地大量抛荒,村里会不会收回重新分配?一看便知!

分类栏目:新闻资讯

1214

发布于 暂无评论

目前农村土地存在大量抛荒现象,这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无人耕种。而这个耕种无人,就在于打工热潮的兴起。

很多村子,村里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去往了外地,并且常年不回村里。村里留下的只是一些老弱妇孺,而这些人顶多也就能打理几块菜园地,种点口粮田,大部分的农田则因无人耕种而抛荒。

而之所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不愿意在家务农,宁愿抛妻弃子,背井离乡外出打工,原因就在于从事耕种收益太低。

因为种地投入大,风险大,资金回收周期长,就算当年获得丰产,也会因为市场价格机制、销售机制等原因,造成增产却不增收的局面。辛苦一年,不但难以赚到钱,甚至有可能赔钱。

所以,这就使得农民没有了种地的积极性,就算有农民还在种地,也仅仅是种点口粮地,而其他的耕地基本上就抛荒了,他们的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外出打工。

众所周知,我国人多地少,土地资源珍贵,耕地大量抛荒势必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,不利于社会的发展。

农村土地大量抛荒,一方面固然有外出打工比种地赚钱的事实;另一方面也有我国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够健全的原因,农村土地流转存在“不愿流转”和“不能流转”现象,一些乡村存在着“有地无人种、有人无地种”的奇怪现象。

原本,按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: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,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,收回发包的耕地。

但大家也发现了,很多农村土地何止抛荒二年,未被收回的原因就在于我国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,其中有条款规定:“承包期内,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。”也就是说,土地有没有被抛荒,不是其被发包方收回的条件。再者村里一村人大多沾亲带故,而且这土地拋荒又是村里的普遍情况,所以村干部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不过,随着耕地抛荒现象的越来越严重,国家对于抛荒回收这个问题也逐渐严格起来,并且慢慢在法律条文当中开始明确。

从国家这几年的土地政策(包括三权分置、土地确权、集体土地入市、宅基地入市试点等等)就可以看出,国家就是希望通过土地流转盘活农村资产,土地抛荒闲置是明显阻碍这一进程的。